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6〕35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2017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发〔2017〕18号)和《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优化完善2017年区级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高府办发〔2017〕234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职责调整等情况,区委编办会同区人大法工委、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对区级部门(单位)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优化完善,形成了《区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17年本)》,已经六届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29日